验收项目公示:高栏国码矿渣粉集装箱拆箱中转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增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高栏国码矿渣粉集装箱拆箱中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5日-2018年3月5日。

项目名称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高栏国码矿渣粉集装箱拆箱中转项目

建设单位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作业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2万吨级码头内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广东增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栏国码矿渣粉集装箱拆箱中转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作业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2万吨级码头内。总用地面积为38848.9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从事矿渣粉装卸及储存,设有储料罐8个及相应的物料输送设备,总储量约为4万吨,年装卸量200万吨以上。本项目新增员工6人,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一)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大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矿渣粉在装卸、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在库顶、提升机、输送机等设备上均设置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共23台,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抽风机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集尘装置收集的尘屑和生活垃圾。集尘装置收集的尘屑回收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交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三、监测结果 

广东增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高栏国码矿渣粉集装箱拆箱中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ZH18011704401)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验收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功能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置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珠海市环保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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