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项目公示: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年产粉料9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委托佛山市灏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年产粉料90万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14日-2018年6月14日。

项目名称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年产粉料9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
建设地点珠海市南屏镇洪湾水闸旁洪湾港区内6A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佛山市灏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于2011年9月投资2600万元建设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年产粉料90万吨建设项目,厂房地址位于珠海市南屏镇洪湾水闸旁洪湾港区内6A,主要从事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5394.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一)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大气治理措施:

罐顶呼吸孔粉尘: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作原料,处理后排放的粉尘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罐底出料口粉尘: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作原料,未收集处理的粉尘散落在出料口四周,由员工定期清扫收集,未清扫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

包装机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作原料,未收集处理的粉尘散落在出料口四周,由员工定期清扫收集,未清扫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吸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再经周围墙体隔声、空间衰减后得到有效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三、监测结果  

佛山市灏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年产粉料90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功能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置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珠海市环保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珠海市南屏合生建材物流经营部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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