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项目公示: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立德检测有限公司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1117日-20191217日。

项目名称

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珠海市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4栋8-A、11-A、11-B单元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广东立德检测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4栋8-A、11-A、11-B单元,租赁珠海中电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面积7666.79m2。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2%,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生产规模:各类化妆品600t/a。本项目定员70人,厂区内无食宿,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年生产300天。

(一)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设备及包装瓶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通过厌氧、好氧和沉淀等工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灌装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VOCs),该废气通过车间空调系统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的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电设备,采用有效的隔音、消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按照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原辅材料包装袋、纸箱等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相关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废化学品原料桶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纯水机制备纯水过程产生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由更换厂家回收利用,不改变其原始用途。

三、监测结果  

广东立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水

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三)废气

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有机挥发性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

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置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珠海市环保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珠海宝龄富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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