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2018年起,广东要逐步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在2018年年底前,广东地级以上市要开展1项以上工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这是近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规划(2017-2020年)》中提出的。

  土壤污染是中国生态环境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广东同样面临土壤污染的挑战,尤其在珠三角、粤北山区矿山及城市周围区域,矿区和重污染企业周边的污染较为严重。为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出台实施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规划(2017-2020年)。

  规划提出,2018年年底前,广东要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地块污染风险初步筛查,并逐步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目录库。2020年年底前,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规划从加快建设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强矿山和尾矿库环境监管、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整治、提升污染治理与修复能力等方面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在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中,规划提出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2020年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数据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对于重度污染耕地实行严格管控,于2018年年底前选择部分城市重度污染耕地集中连片的镇(街道),开展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试点,重点在种植结构调整、治理与修复、农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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