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2月全省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公布 珠海水环境质量改善位居第一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了2018年1-12月全省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排名显示,珠海、深圳、东莞等10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珠海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全省第一。
据了解,2018年1月-12月,全省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考核评价为78.9%,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7%。按照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云浮市,与2017年相比,珠海、深圳、东莞等10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清远、惠州、汕尾等11市有所变差。

近年来,珠海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市在深入开展碧水攻坚战方面,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全市供水格局,强化流域环境监管执法和黑臭水体治理跟踪督办,并积极组织自查存在的问题和国家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水质量改善成效明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经纬表示,在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巩固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优势,这就是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今年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为持续打好碧水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首先要全面及时地掌握我市的水质变化情况,增强对水质的预警能力,同时加强统筹协调,督导全市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加强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突出抓好前山河治理工作,尤其要加大与中山的交叉执法和协同治理的力度,要对流域周边工业农业的污染加以严格控制,并对违法排污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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