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湾区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涉及许多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等内容。

“绿色发展,保护生态”

        成为大湾区合作六项基本原则之一

        近年来,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基础设施、投资贸易、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成效显著,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

但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就包括,区域发展空间面临瓶颈制约,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人口红利逐步减退。

《规划纲要》将“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确定为大湾区合作六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大湾区可持续发展。

《规划纲要》将“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确定为大湾区发展五项战略定位之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群智能管理,优先发展民生工程,提高大湾区民众生活便利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加强多元文化交流融合,建设生态安全、环境优美、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美丽湾区。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推进绿色能源和绿色产业发展

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根据《规划纲要》,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在产业发展方面,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优势互补、紧密协作、联动发展,培育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重点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形成以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带。

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和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

        《规划纲要》还专门部署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开展珠江河口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及涉水项目管理合作,重点整治珠江东西两岸污染,规范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强化陆源污染排放项目、涉水项目和岸线、滩涂管理。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更加重视以海定陆,加快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实施东江、西江及珠三角河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强东江、西江、北江等重要江河水环境保护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深圳河等重污染河流系统治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贯通珠江三角洲水网,构建全区域绿色生态水网。

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更严格的清洁航运政策,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防治臭氧和PM2.5污染。实施珠三角九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区域协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强化跨境转移监管,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同时,开展粤港澳土壤治理修复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示范,强化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防控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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