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印发《珠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助力全面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

为助力全面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我市3月31日正式印发《珠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预计将于2025年基本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方案》着眼于提升工程质量,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际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摸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改造提升。明确辖区运维管理责任单位等,健全长效化运维管理机制,逐步提升运维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市“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提出,拟通过“确定一村一策治理模式、规范项目建设、老旧设施提升改造与管网修复、长效化运维管理、资源化利用”等多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其中,“一村一策治理模式”为:针对每个村落污水收集治理特点,进行村庄情况台账管理,并根据村落经济发展现状、人口基数变化等村庄实际发展情况,动态追踪更新,及时增加预处理设施或者变更治理模式,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点菜式”服务。


  “规范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统筹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衔接,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周边农户应接尽接;另一方面加强建设质量管控,严格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老旧设施提升改造与管网修复”为:对照全省摸排问题清单,并结合村镇自查复核结果,形成问题设施与管网台账;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按照老旧、废弃设施提升改造、管网修复与完善等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初步制定工程清单及任务倒排表,确保提升改造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在“长效化运维管理”方面,《方案》提出:结合《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评价标准》(DBJ/T15-207-2020)等文件要点,出台运维管理制度,逐一明确辖区村庄污水治理设施产权归属、运维管理责任单位等,建立设施运行维护台账,确保运维管理长期保障。


  在“资源化利用”方面,《方案》提出:对于部分符合资源化条件的自然村,可依循传统生活习惯和村民意愿,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菊园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经过巩固提升后,全市预计2025年基本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工作部署,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着力厚植我市生态优势,在生态领域为提升珠海城市形象持续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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