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将出台《珠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珠海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珠海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上述两个规划围绕建设美丽珠海的宏伟蓝图,构建“三水统筹、陆海统筹”的流域、海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基本框架,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加快打造“美丽中国”珠海实践。

  《珠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以珠海市供水安全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率提升、工业污水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系连通、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水生态环境工作为重点,围绕前山河水道、磨刀门水道、鸡啼门水道、虎跳门水道四大流域设计针对性任务措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海,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

  《珠海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加强水环境安全保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优化水资源利用、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陆海统筹水污染综合治理5项主要规划任务。与此同时,该《规划》还提出“到202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达100%”等16项目标指标,对工作目标与要求进一步量化。

  《珠海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将聚焦河口海湾综合治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强陆域污染治理与海域环境综合治理联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两手发力,深入打好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构建“大环保”“大监管”“大治理”新体系,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珠海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在主要任务上,从“坚持绿色引领,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三个治污’,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坚持保护与修复并举,逐步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坚持系统治理,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坚持防控结合,提升海洋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坚持陆海统筹,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六个方面进行分类谋划,并明确了具体工程或任务,以扎实推进珠海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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